漫波

  一、信耶穌之前

  為什么信耶穌呢?今天想來,很簡單的四個字:“我想回家!”

  我想回到天父的身邊,和他在一起,永永遠遠不再分開。

  信主之前,死活不能想像自己會成為基督徒;就像現在成為基督徒的自己,更難以想像不是基督徒的自己會是什么樣子。

  其實從小我就是一個有神論者。一直就覺得天上有一位父親在照看我,而且事事都有因果;也相信人死后有靈魂,地球不是永遠的家。


從小也接触過圣經故事,是和格林童話、安徒生童話、希腊神話等等一起讀的。那時年紀雖小,卻對圣經已有一种不以為然的看法:耶穌复活,摩西見到燃燒的荊棘叢,等等,讓我覺得編得一點也不微妙优雅。后來長大一些,就開始大量地讀書,特別是宗教哲學類,尤其喜好佛道思想。于是愈發覺得東方哲學的薄大精深,系統嚴密,蘊涵著人類几千年來的智慧。相比之下,也愈加瞧不起圣經,這么簡單粗糙的故事,只能騙一騙小孩子們和O型血的歐美人。后來甚至認定照看我的父親必是眾佛祖中的一個,不僅常常去雍和宮拜佛,也下決心老了去出家修行(等到老是因為要趁年輕先快活快活)。

  來美國不久,就有教會的朋友來探訪。但我的警戒之心和抗拒心理愈加強烈,不僅認為他們別有用心,還從心里看不起他們,覺得教會的人都是一幫losers(失敗者),不僅求外來的神,還要求別人。而且都是平常說話沒人听,只好來教會和查經班找朋友,出風頭。還因為我個人一直做義工和為慈善机构捐款,我覺得作一般人倒比基督徒好事做得更多。

  當然了,偶爾也會跑到教會去,不過從未吃過白食(當時還挺自尊,堅決把自己從其他剛從大陸來的窮學生中剔出來),只是頭發長得不行的時候,才跑去免費理發。記得有一次在一位牧師家作客,吃飯時牧師帶領禱告,我心里就陰暗地想,“還要禱告,蹭你一頓飯真不容易呀!”

  更重要的是,我一直崇尚、也身体力行于自我設計,自我實現。怎么可以想像有一位救主,并把自己完全地交出來并且完全順服他呢?從骨頭里,十二個字最好概括我:蔑視權威,玩世不恭,妄自尊大。如果你那時認識我,你以一定同意,要是世界上還剩下一個人沒信主,那就是我!

  二、信主之時

  自從來美后,一直在忙,在奮斗。讀經濟的研究生,讀MBA,找暑期實習,找工作,換工作,直到來Richmond,才算相對穩定下來。這其中也有痛苦絕望的時候。記得在同學中我總是最后一個還未找到實習和工作的,壓力之下,信心和自尊几乎要崩潰。倒也從來沒想過依靠主,只是拼命找來勵志的書來看,像《成功是一個選擇》(Success is a choice)和《高效率者的七個習慣》(Seven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),似乎有短時間強心劑的效果,每每也就咬牙挺過來了,總的來說,還算一帆風順。

  來到Richmond安定下來,种种負面的人生跡象反到表現出來了。

  首先是焦慮。一直信奉艱苦的人生才是真實的人生,于是穩定的生活倒讓我心里不踏實,總是在想以后會發生什么。身邊的快樂,不是覺得是假的,就是覺得太短暫,還沒來得及品味,好像就已离我而去。似乎再不能完全地接受和体會快樂,小時候那种因得到什么便暢快淋漓的感覺已一去不复返了。還有世界上發生的事情,像“九一一”等等,讓我第一次真正有了人生無常,事事并不以我為控制的感触。

  其次是消沉。急于奮斗成功的我,那時看了大量的名人傳記。奇怪的是,在給我帶來亢奮和野心膨脹的同時,一种“看透了”的感覺也悄悄地滲進了我的心里。讀遍這許多政客將領和大亨,我好像已能看到我成功以后會如何:成功所帶來的快樂感將轉瞬即逝,接下來是成功以后的無奈或腐敗,毀滅或消亡。

 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,我對人性中不可救藥的軟弱和罪性有了更深的体會,或者說是悲觀。“人之初,性本惡”。記得小的時候,沒人教,我就知道去欺負弱小的同學,去勢利地討好家里有錢的同學,而且對小動物特別的殘忍。長大以來,每每見到朋友或周圍人的不順利,不管是多么短暫,第一反應總是一絲的快意;看到其他群体或民族的不幸与受苦,心底里也免不了時時涌動一股幸災樂禍的暗流;電影電視中血腥殘暴的鏡頭,在讓我難受的同時,仿佛也在与心底里發生共鳴。

  于是我開始想,如果就真的這么走下去的話,一向想要玩世不恭与眾不同的我,豈不是落入了一個最大的俗套了嗎?也許人真的靠自己,是走不出這個自生自滅的圈圈的。生活中會不會有一种更清新、更恒久、更有意義的東西來貫穿呢?

  這樣,一向天生盲目樂觀的我,偶爾在夜間有了消沉的感覺,甚至有時恍惚出神。那時听人說世上有兩种人:一种永遠是小孩子,長不大。不管看起來多成熟或歷經多少風雨,其實還是小孩子,只不過是裝成大人;另一种是生出來就已老了,每一天其實不過是經歷回憶,生活中不再有新鮮的事。我開始覺得我是后者。

  我當時最好的寫照,就在李宗盛的歌詞里:“總是平白無故地,難過起來,然而大伙都在,笑話正是精彩,怎么好意思一個人走開。”

  三、信主之路

  那時除了讀大量的傳記,還找來不少史詩英雄類的影片來看,積极主動地來強化我自己的野心和抱負。其中包括《埃及王子》和《十誡》,都是描寫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故事。以色列人在前有紅海,后有追兵的時候,摩西舉起手杖,仰天禱告,然后長嘯一聲:“Let my people go!”(讓我的百姓走!),于是滔滔海水,一分為二,水牆之中驟然浮現一條平坦大道。每一次看到此情此境,總有一种蕩气回腸的感覺,不由得熱淚盈眶。這時我知道,這种心里的震撼,已遠遠超出對英雄主義的追求和景仰。

  于是,我開始對這一段歷史充滿了渴求。我便從舊約讀起。

  還記得那時工作特別忙,每一天上床睡覺都兩點來鐘了。但每每拿起舊約,就難以放下,頓時睡意全無。同樣是平鋪直敘的故事,同樣是流水賬般的歷史,這一次讀來,卻感受到不同尋常的真實和親切。很多次捧著書從床上坐起來,不知不覺天近發白,因為第二天要上班,只好逼著自己躺下睡覺。但躺在床上,頭腦卻清醒銳利得如一把匕首,思緒奔騰不息。

  真理是簡單的。越是真理,越是簡單。真理不需要修飾,也不需要造作。

  真理簡單到直入人心。簡單到就像大人告訴小孩子,一是一,二是二,是是是,非是非,該做什么,不該做什么。

  而且真理一定要講到創造。圣經從創造談起。

  人是被創造的,我們怎樣才能知道自己存在的目的呢?就像被發明的精密儀器,靠自己或問別的儀器,我們是永遠不能知道的。但是我們可以問那個發明家,或者參考使用指南。同樣的,要想知道人生的目的,我們需要与神——我們的創造者重新建立關系,或者去讀圣經這部生命的指南。

  于是漸漸地,我的心被打開,一种特別親密的感覺涌了進來。這時我已知道,圣經里面的這位獨一真神,就是我一直尋找的,我天上的父。

  四、信主之初

  信主的開始,也是老習慣、老我進行負隅頑抗的開始。

  現在想來好笑的是,當時初信主的我,仿佛在一直努力為舊的我立一個貞節牌坊。自己雖然開始讀圣經,卻下定決心不去查經班;不久開始去查經班,卻矜持著不去教堂;去教堂后,又防守著最后一道防線,不肯去參加教會活動……但也就是在這個過程中,我心中存留的許多疑惑和問題漸漸得到了解答。

  記得一次查經,曾向牧師問過一個信主以前就有的問題:“雖然我以前不認識主,但我做的好事,像義工和捐款,并不比任何人少,人性也有光輝的一面呀!”于是牧師講了三點,雖然當時不以為然,但后來都在我生活中有了親身的感触。

  第一,人做好事,很多時候是為自己有驕傲的資本。我想了一想,也許一半時間是吧。

  第二,就像毛主席講的,“一個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難,難的是一輩子只做好事,不做坏事。”是啊,以人的有限和軟弱,如果沒有主源源不斷地提供力量,我們是堅持不下去的。

  第三,無關痛痒的時候,同情和博愛來得容易;但當個人本性和利益受到挑戰的時候,人的骨子里的罪性就會胜過一切,不僅什么同情博愛拋在腦后,禮儀廉恥都會不顧了。

  另一個困扰我的問題是耶穌的复活,并用寶血為世人贖罪。這像天方夜譚讓我難以接受。后來一位姊妹借給我一本書,令我豁然開朗。書名叫《重生》,是Charles Colson寫的。Colson曾經是美國總統尼克松的高級幕僚,并因參与水門事件蹲過監獄。通過Colson談到他的親身經歷,我看到水門事件前后,与耶穌被釘十字架前后的許多的相同与不同。

  相同的是,事件中心都有一個領袖人物,耶穌和尼克松;領袖都有堅定的追隨者,耶穌的門徒和尼克松的幕僚;領袖与追隨者都是為了某個理想而奮斗,一個是為了傳播福音,一個是為了振興國家。

  但第一個最大的不同是追隨者的背景。耶穌的門徒來自社會底層,像漁夫和收稅的,是一群出身卑微,更沒受過教育的人;尼克松的幕僚呢,都是名牌大學畢業,出身顯赫的社會精英。

  更加不同的,是事件以后追隨者的不同反應。

  尼克松和他的手下,一開始竭盡全力地去掩蓋事實真相。但隨著事情一點點敗露,尼克松的幕僚便一個一個地把他們的主子拋棄,什么救國救民的理想早就不要了。威脅是什么呢?只是權力的喪失和短時間坐牢的可能性。

  耶穌剛被捕的時候,他的門徒們便嚇得四下逃走。可是三天以后,同樣是這些門徒,卻以無比平安喜樂的心情,重新聚在一起,然后走向世界各地傳播福音,不畏艱險,不畏迫害。

  是什么力量可以把這樣一群沒見識又懦弱的人,轉變成為無所畏懼而又充滿能力的勇者呢?

  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一件事可以做到,那就是,三天以后,他們親眼見到主耶穌的复活!

  所以后來我個人覺得,基督教更像重事實的唯物主義——耶穌為救世人死而复活是鐵一樣的事實,沒有所謂其他宗教的“信則靈,不信則不靈”的余地。主复活的事實,是不會因時間,因兩千年后現代人的健忘和短視而改變。于是,漸漸地在我的心里,我懂得了基督教是事實在先,信念緊隨,然后有感動的道理。

  五、信主之后

  現在想起信主的過程,似乎并沒有大風大浪,也沒有一個“頓悟”似的轉折點。每個兄弟姐妹認識主的道路都是不同的,但同樣有的,都是曾經在知性、感性和靈性上有過的苦苦掙扎和尋求。

  信主以后,很多朋友問:“你個人最大的變化是什么?”

  想一想,我最大的變化之一是,對于善与惡,對于罪与愛,變得特別的敏感。

  撒一些無關痛痒的謊話,時時貶低別人抬高自己,輕易讓心中充滿偏激、怨忿和狹隘,放縱自己自私的欲望和沖動……這許多罪,多年來本已變得最自然、最平常不過,但信主以后,心中會變得特別不安宁,再也不能讓自己這樣自欺欺人,視而不見下去了。取而代之的,是心中的愛多了一些,更真誠了一些。

  但我也想說的是,信主之后,我們依然是罪人,我們并不會因為成了基督徒而變得完美。甚至有的時候,非基督徒在一些事上比基督徒做得還要好。但神不輕看的,是一顆尋求的心,是一顆愛神的心,是一顆努力的心,是一顆悔恨的心,是一顆謙卑的心。

  救恩之無价,永生之寶貴,是我們用一万年的修行,一万里的朝拜,一万件的善舉,都換不來的。我們作為有罪的儿女所能做到的,是以最謙卑的心,來接受這一份救恩,這一份救恩,是天父通過耶穌,送給世人所能企盼的、最好的免費的禮物。

  另一個變化是,從未真正品味過的平安和喜樂,漸漸進入我的心底。

  這一份平安和喜樂,是來自于我心底里的信念和得救的喜悅——我已找到了父親,找到了回家的路,找到了人生的目的。這一份平安和喜樂,是因為懂得了生活的意義。當我知道我所做的事情是神所喜悅的時候,喜樂的源泉就徐徐流到我的心里,甘美無比。為自己做的事情,終于會歸于塵土;為主做的事,是永恒的。這一份平安和喜樂,也是一份向人分享基督之愛的使命感……

  記得那一個傍晚,大雨滂沱,我跪在窗前,向主傾訴心中的愧疚和委屈。那一瞬間,我的眼淚如洪水決堤奪眶而出,就像窗外的大雨。我哭得像個三歲的小孩子。我先是因為委屈而哭,然后是為了自己犯下的罪而痛哭。終于,我是因為對主的愛和感激而哭。一种從未体驗過的愛、親密和解脫涌進了我的心里,將我包裹,將我融化。濃濃的喜悅和平安將我充滿,不知不覺,在我心里,已升起了一道彩虹……

  生命中最大的奇跡,是人心的改變。來美七年,來到這個世界三十年,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是認識主,愛主。以后的日子,我可以沒有一切,但我不能沒有主耶穌。我一刻不會停止愛主,直到永遠。

  (漫波 來自中國大陸,現居美國。)

摘自[生命与信仰/2003/11],特此鳴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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